加拿大緊急救助金何時可領取?
CERB從2020年4月6日(星期一)開始申請,符合條件的申請者可每周獲得$500加幣的補助,以4周為一個單位,最新消息從16周延長最多持續24週,也就是說最多補助上限為$12,000加幣。
此補助金可從 2020 年 3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 日領取,您可以在 2020 年 12 月 2 日之前申請 該期限內的追溯付款。
CERB從2020年4月6日(星期一)開始申請,符合條件的申請者可每周獲得$500加幣的補助,以4周為一個單位,最新消息從16周延長最多持續24週,也就是說最多補助上限為$12,000加幣。
此補助金可從 2020 年 3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 日領取,您可以在 2020 年 12 月 2 日之前申請 該期限內的追溯付款。
可以的。如果您符合申請資格要求,且居住在加拿大並擁有有效的Social Insurance Number。
5,000加幣包括所有就業和自僱收入。
其中包括:您已申報為收入的小費、非合格的股息、酬金(例如:支付給緊急服務志願者的名義金額)、特許權使用費(例如:支付給藝術家的)。
養老金,學生貸款和助學金不被視為就業收入,因此不被計入5,000加幣。
不用。收入不必在加拿大獲得,但是您需要居住在加拿大。
1,000加幣包括所有就業和/或自僱收入。
其中也包括:工作時獲得的小費、非合格的股息、酬金(例如:支付給緊急服務志願者的名義金額)、特許權使用費(例如:支付給藝術家的)。但是,在申請CERB之前從工作中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不算作該特定福利期戶的收入。
退休金,學生貸款和助學金不屬於就業收入,因此不被計入1,000加幣。
申請將根據稅收記錄進行核實,以確認收入。
是的,因受到COVID-19影響而失去工作,只要您不是主動提離職,是有資格申請獲得CERB的。
不會的。收到遣散費並不會影響您獲得CERB補助。
雇主可以選擇請員工休假以幫助滿足他們的業務需求。
在這種情況下,如果員工符合其他資格標準,則將被視為已停止工作(無薪假期)並有資格獲得CERB。無需切斷勞資關係,員工可以繼續從雇主那裡獲得其他福利,例如醫療福利,且仍然有資格獲得CERB。
CERB適用於那些因COVID-19相關的原因而停止工作的人,其中包括:
??您因COVID-19失去工作
??因COVID-19,使您正在隔離或生病
??您正在照顧其他人,因為他們由於COVID-19正在隔離或是生病
??您正在照顧兒童或其他受撫養人,因為COVID-19,他們的照料設施已關閉。
除了上述例子之外,還可能有其他與COVID-19相關的原因使您停止工作。但是,您不能自願辭職!
如果您擔心工作條件的安全性,則應與雇主討論這種情況。
如果您在同一個週期內收到兩次CERB補助津貼,您將被要求使用以下程序將其中一筆付款退還給CRA:
??如果您還有尚未兌現的CERB支票,則可以通過郵寄方式將支票退還至以下地址。
??如果您是通過direct deposit或已兌現支票,則可以將您的還款通過money order 或是寫張支票郵寄到CRA。(請不要直接郵寄現金!)
切記:
最後請將您的付款郵寄至:
Revenue Processing – Repayment of CERB
Sudbury Tax Centre
1050 Notre Dame Avenue
Sudbury ON P3A 0C1
統一編號:55657233 府產業商字第:10659607600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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